2020年6月发布。方案要求,2020年底前,全省水泥企业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,现有矿山达到绿色矿山相关治理要求;2023 年底前,全省符合条件的水泥企业实现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,达到超低排放要求,推动行业、可持续发展。